时间:2015年05月14日 浏览数:
联军民函〔2015〕312号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,教育部、科技部、中科院办公厅,总参谋部办公厅、总后勤部司令部、总装备部司令部,海军、空军、第二炮兵司令部,各军工集团公司,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,各有关单位:
为拓宽军民资源共享渠道,服务工业转型升级,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,现启动2015年度《军用技术转民用推广目录》(以下简称“《目录》”)的编制工作,请协助组织征集相关技术信息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征集原则
公开原则。征集的技术应是不涉及国家秘密或已按程序履行解密手续,且可公开发布的军用技术。
成熟原则。征集的技术应具有较高的成熟度,可直接或经适应性开发后在民用领域中应用。
实用原则。征集的技术较相关民用技术应有一定优势或特色,具有良好转化和产业化前景。
二、征集范围
考虑到我国工业由大变强的现实需要和军工技术特色优势,围绕以下几个领域征集技术信息:公共安全(包括个人防护、定向驱散、场地监控、安全报警,以及信息加解密、安全传输、用户行为监控、安全审计等技术和产品)、智能制造(包括数字化设计、增材制造、工业机器人、智能化检测装备等技术和产品)、应急救援(包括应急通信、生命探测、工程救援、医疗救护、预测报警等技术和产品)、节能环保(包括节电、节水、节油、三废处理、生活垃圾和废弃物处理等技术和产品)、动力与传动(包括发动机、微特电机、高能量密度电池、高性能燃料电池等技术和产品)、核技术应用、航天技术应用、通用航空、海洋工程装备等。
三、有关要求
(一)请协助组织相关企事业单位、高校和科研院所填报军转民技术信息征集表、汇总表和保密审查表,相关表格可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(www.miit.gov.cn)、国家军民结合公共服务平台(jmjh.miit.gov.cn)下载。除有重大技术创新外,征集的技术应不与近三年《目录》的内容重复。
(二)请各部门和单位对所提交的技术信息汇总优选,每个部门提交的技术信息总数原则上控制在80项以内。每项技术请提供2-3张能反映技术特点和全貌的清晰图片。
(三)相关材料的纸质及电子版文件请于6月10日前直送国防科技工业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研究中心。
(四)军工集团公司所属单位的项目通过集团公司统一报送;地方军工企事业单位、地方民口配套单位的项目通过各地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报送;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国防科工局所属单位的项目可直接报送;其他各单位的项目按隶属关系由主管部门报送。
四、联系方式
(一)国防科技工业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研究中心
范 强:010-68963314/68963146(传真),13910996311
电子信箱:fanq@gfcn.cn
通信地址:北京市8917信箱,北京市海淀区车道沟10
号院科技1号楼818房间
邮政编码:100089
(二)国防科工局发展计划司
霍瑞坚:010-88581047
(三)工业和信息化部军民结合推进司
刘冠伟:010-68205697
附件:1.军转民技术信息征集表
2.军转民技术信息汇总表
3.军转民技术信息保密审查表
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防科工局综合司
2015年4月30日